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须知

2019-03-13 19:00

  一、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三、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二)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mm×45mm)。

  (三)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四)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六)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四、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24小时热线电话为:00852 1868(或00852 186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