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中国护照须知

2019-03-13 18:00

  【适用情形】居住在法国的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以及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护照。

  【网上预约】持照人须至少提前2天通过“海外护照在线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亲自(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前往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领事侨务处(或总领事馆)申请补发护照。另须将预约成功后系统生成的文件全部打印后带至办证窗口。

  【材料清单】

  一、在“海外护照在线预约系统”中如实、完整填写并打印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及《申请人声明(监护人意见)》1份(均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二、近期(6个月内)符合《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的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护照照片2张(须与预约系统在线上传照片为同一版,请注意照片须为白底、着深色上衣、五官清晰、无美颜、无修图);

  三、原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如有,如无请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1份),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四、法国有效居留卡、D类长期签证、旅游卡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如无,请提交其他可证明在法国居住的辅助性证明材料(任选1种),如:原有效居留、办理居留相关材料(包括约会单、材料递交证明、补交材料通知、拒信、限期离境通知、申诉信等)、法国AME医疗福利卡、其他医疗福利单、驾照、社保卡、银行对账单、租房合同、电话账单、水电单、学生证、在读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则上需证明在国外连续停留达180天),并签署《国籍状况声明书》1份,另酌情须填写《逾期滞留法国情况说明》1份;

  五、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补发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当场填写并签署《儿童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1份)

  请同时携带: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所持居留卡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如无请提交其他可证明在法国居住的辅助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种类参照第四项表述)以及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内出生的须提供本人出生公证书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法国出生的须提供最近3个月内市政府出具的完整版出生纸原件1份,在其他国家出生的需提供出生地国家政府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翻译成法文或中文的,需另提供法文或中文翻译件1份)。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还应提供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六、填写《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或过期时间长情况说明》1份;

  七、常驻法国持因公护照人员申请补发因公护照,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向其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补发申请。申请人来馆申办前,请及时与国内派出单位或主管单位联系确认同意函电是否已发送至使领馆。

  【注意事项】当事人因护照(旅行证)遗失向使领馆提出的补发申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一旦递交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

  【其他】补发普通护照收费16欧元,如原护照系我馆签发,补发护照约需15个工作日,如原护照系国内公安机关签发,办理时间视国内公安机关核复情况而定,申请人亦可登陆预约网站帐户实时查询办证进度或根据注册邮箱邮件提醒掌握办证进度以便及时取证。